预付款保函和预收款退款保函的区别:预付款保函时施工方开给业主的,业务见函付预付款,施工方则要按照施工合同施工,若施工方违约,开函行将会将保函金额对应金额赔付给业务。预收款退款保函顾名思义方向相反,是业务开给施工方的,目前这种用到的比较少。
预付款保函
是指银行(担保人)应交易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申请人)的请求,开立的以另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保函,在申请人没有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时,银行将保证偿还受益人预付或已付给申请人的金额。
在保函有效期内,经办人要密切与担保银行的联系,随时向担保银行提供足以证明合同义务履行的文件、资料,要求逐步减少担保金额或注销担保金额。 如有的合同是一次性履行合同义务,当一次性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经办人应尽快将有关文件送给担保银行,并声明拒绝招标人的任何索赔,必要时还可要求担保银行通知招标人或业主。如有的合同是多次履行合同义务的,则每履行完其中一项义务后,经办人就应当向银行提供一次文件(提单、发票、完工证书、验收证明等),并要求递减担保金额,以拒绝招标人对这一项义务的索赔。企业的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密切配合共同完成这项工作,以防止或减少对外经济合同中产生的不必要纠纷和不应当承担的赔偿。
银行保函是由银行开立的承担付款责任的一种担保凭证,银行根据保函的规定承担付款责任。银行保函大多属于“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是不可撤销的文件。银行保函的当事人有委托人(要求银行开立保证书的一方)、受益人(收到保证书并凭此向 银行索偿的一方)、担保人(保函的开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