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预防腐败局等七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进一步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规定建立商业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这是首次由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出台的购物卡“紧箍咒”,表明国家封堵商业预付卡(即购物卡)腐败漏洞的决心。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商家推出了购物卡、商务卡,即商业预付卡业务,其覆盖范围非常广,几乎覆盖了消费的所有领域,包括百货、超市、餐饮店、家居建材中心、旅行社等等。买鸡蛋、买面包、买衣服、买电器都可以刷卡消费、送礼送卡俨然已成为一种社会时尚。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30个省市的283个地级以上城市主要商场都发行过封闭式专用预付卡,预计预付卡市场规模将保持30%以上的年均增长速度。
实施商业预付卡非现金购卡制度。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实行商业预付卡限额发行制度。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灵活使用
接收人可以把礼品卡转赠他人, 可以指定把礼品在方便的时间送到方便的地点。
携带便捷
礼品自选模式,有着随身携带、方便馈赠、挑选自主、时尚个性、私家定制等特点,它早已成为了企业商务馈赠、客户答谢、团拜会务、员工福利、关怀礼品的和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