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功能
提供信贷支持——为交易双方提供银行信贷支持,促进交易达成;
灵活支付——国内单笔信用证金额无上限,可根据实际交货数量确定支付金额,支持批量交货和批量支付;
配套融资齐全——融资种类多样,买卖双方在所有交易环节都能获得配套融资。
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C)。指信用证的受益人(受益人)可以要求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统称“转让行”),或当信用证是自由议付时,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特别授权的转让银行,将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开证行在信用证中要明确注明“可转让”(transferable),且只能转让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