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建议如果在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专业论文就可以算作符合高级职称论文的要求。在省级以上(包含省级)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的专业学术论文二篇以上即可。在评审中级职称之后,就可以开始准备发表论文了。
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副教授,研究类副研究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研究类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教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中明确2019年2月1日起增设正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2)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4)继续教育条件 (5)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6)业绩成果条件 (7)论文、著作条件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涵盖哪些? (一)学历资历条件。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4.不具备上述学历条件,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具备上述学历条件,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有: 1.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 2.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3.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4. 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一寸免冠红底彩照6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