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证明,是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对经济收入的一种证明,一般在办理签证、银行贷款,信用卡等会被要求由当事人单位出具的对经济收入的证明。
在申请信用卡或者办理其他银行业务的.时候,收入证明是必不可少的证明材料。
许多人在要求单位开具收入证明的时候并不知道标准的收入证明是什么样的格式,导致很多收入证明无法使用。 它是在信用卡审核时初始信用额度的主要参考内容之一,直接反应办理人的还款能力。
存款证明种类包括:
(1)出具证明前某个时点的存款余额(只证明昨日及之前余额,不证明当日余额)或某一时期的存款发生额;
(2)出具证明时在我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长不得超过一年)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请您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开立相应的存款证明。
对于因出国留学需要办理多份存款证明的,对于相同证明内容的同一存款可以出具多份存款证明,但接受人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对于证明某一时点或某一时期的存款,在累计不超过存款总额的条件下,可根据客户需求出具部分存款证明。
承接办理出国资金证明、购房资金证明、项目资金余额存款证明,不论资金大小均能操作,需要的话您提前来电联系。我们可以安排资金在短时间让您顺利完成需求对接,依靠的就是资金实力!开资金证明之前您要告诉我们是个人需要还是企业需要,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可以操作。
开具存款证明书注意事项:
1、冻结期限无时间限制要求,时段存款证明需要开多久就将账户冻结多久,时点存款证明无需冻结账户。
2、可开立资产范围:除已经冻结(含各种冻结、预期和预留资金)及质押的存款外,您在银行存入个人账户各储种存款、各币种存款、大额存单、非托管凭证式国债、受托理财产品、储蓄式国债、记账式国债、财富账户、结构性存款都可以开立。
3、股票/基金市值银行不可开立存款证明书,如需要相关市值证明,可以联系对应的券商/基金公司。保险不能开存款证明。